首页 /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章 制度建设第十七条中央企业应当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明确总体目标、机构职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内容。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