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十条

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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