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第十条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