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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