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七十一条独立法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