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六十一条
参建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结合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单位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七章 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参建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结合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单位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