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第五章 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五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监理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配置安全生产防护设施,保障监理人员安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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