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四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房屋、料仓等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 达到下列规模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辅助措施应当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 (一)3层及以上的施工用临时房屋; (二)跨度12米及以上的料仓、工棚; (三)深度3米及以上且长度5米及以上的临时设施的基坑(槽)支护结构; (四)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辅助措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