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信用管理的规定等,选择安全生产记录良好、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信用状况良好的其他参建单位。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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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