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五条无线电台执照的有效期不超过三年,临时无线电台(站)执照的有效期不超过半年。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