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严禁仿制、伪造或者出借无线电台执照。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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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