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投资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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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