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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十三批)名单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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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十三批)名单的通知

农办渔〔2018〕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

按照2018年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总体安排,经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考核验收,我部决定授予北京金福艺农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水产养殖场)等1259家单位“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十三批)”称号,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经考核验收合格的原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五批和第八批)纳入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十三批)管理。

现将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十三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本辖区内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管理和扶持,树立健康养殖绿色发展示范典型,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十三批)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农办渔〔2018〕89号.ceb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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