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 第六十条独立法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条本办法颁布前设立的财务公司凡不符合本办法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规范。具体要求由银保监会另行规定。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