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

第五十四条

财务公司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财务公司终止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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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