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六章 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第五十三条财务公司被接管、重组、被撤销或者申请破产的,银保监会有权要求该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银保监会的要求履行职责。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