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
第五十二条
财务公司解散的,企业集团或财务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银保监会监督清算过程。 财务公司被撤销的,银保监会应当依法组织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财务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应当立即停止清算,并向银保监会报告,经银保监会同意,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该财务公司破产清算。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
财务公司解散的,企业集团或财务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银保监会监督清算过程。 财务公司被撤销的,银保监会应当依法组织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财务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应当立即停止清算,并向银保监会报告,经银保监会同意,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该财务公司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