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有权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对财务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实地走访或调查财务公司股东经营情况、询问股东及相关人员、调阅资料,股东及相关人员应当配合。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有权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对财务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实地走访或调查财务公司股东经营情况、询问股东及相关人员、调阅资料,股东及相关人员应当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