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财务公司境外子公司应在符合注册地国家或地区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开展业务,并遵守银保监会关于财务公司开展业务的有关规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财务公司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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