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二十四条

财务公司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对所设立境外子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授权,并报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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