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业务范围第二十四条财务公司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对所设立境外子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授权,并报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