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公开的主体和范围第九条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应当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公开。制定机关气象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