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公开的主体和范围
第七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公开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本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直接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负责保存的政府信息。
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制作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牵头的由本机关负责公开,但公开前应当征得其他行政机关同意;其他行政机关牵头的,由牵头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 制定机关
- 气象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公开的主体和范围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公开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本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直接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负责保存的政府信息。
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制作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牵头的由本机关负责公开,但公开前应当征得其他行政机关同意;其他行政机关牵头的,由牵头行政机关负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