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和保障

第三十九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省级以下气象主管机构在每年3月10日前公布,国家气象主管机构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

制定机关
气象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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