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和保障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制度、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所属行政区域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培训、考核和评议。

制定机关
气象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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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