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依申请公开

第三十条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制定机关
气象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