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三十条第四章 依申请公开第三十条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制定机关气象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