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主动公开第二十一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制定机关气象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