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值班律师工作保障

第三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建立值班律师工作会商机制,明确专门联系人,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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