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第二章 债券发行额度和期限第八条地方财政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在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采取到期偿还、提前偿还、分期偿还等本金偿还方式。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