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债券发行与托管

第二十一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与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签署债券承销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承销团成员可以书面委托其分支机构代理签署并履行债券承销协议。地方财政部门可以在承销团成员中择优选择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发挥承销主力作用。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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