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三章 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第十三条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结束后,及时披露债券发行结果。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