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第三章 通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运行 / 第四节 定期开放管理

第四十九条

通用航空导航设备需要进行定期开放备案的,应当在定期校验结论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按照本规定附件6填写的通用航空导航设备备案表、定期校验飞行校验报告报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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