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