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机构汽车贷款

第二十条

贷款人应参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为每个机构借款人建立独立的信贷档案,加强信贷风险跟踪监测。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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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