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第九条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应当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的相关标准与规范。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