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医医院应当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履行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健康医疗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强化中医医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

制定机关
国家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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