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标准与测评
第四十七条
中医医院应当持续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中医医院应当积极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分级评估并达到相关要求。
- 制定机关
- 国家中医药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标准与测评
中医医院应当持续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中医医院应当积极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分级评估并达到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