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标准与测评
第四十四条
中医医院应当基于国家、行业和地方信息标准规范,结合医院实际,制修订、应用、实施和管理医院相关信息标准,在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时制订和应用实施相关标准,实现系统之间标准统一,现有系统逐步向标准规范过渡。
- 制定机关
- 国家中医药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标准与测评
中医医院应当基于国家、行业和地方信息标准规范,结合医院实际,制修订、应用、实施和管理医院相关信息标准,在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时制订和应用实施相关标准,实现系统之间标准统一,现有系统逐步向标准规范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