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标准与测评

第四十四条

中医医院应当基于国家、行业和地方信息标准规范,结合医院实际,制修订、应用、实施和管理医院相关信息标准,在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时制订和应用实施相关标准,实现系统之间标准统一,现有系统逐步向标准规范过渡。

制定机关
国家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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