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标准与测评
第四十三条
中医医院信息标准建设与应用应当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按照标准先行、规范有序、统一共享、开放融合的基本要求,制定标准应用实施方案,积极采用国家、行业、地方信息标准,鼓励应用中医药信息团体标准。鼓励少数民族医医院根据自身条件应用相关标准。
- 制定机关
- 国家中医药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标准与测评
中医医院信息标准建设与应用应当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按照标准先行、规范有序、统一共享、开放融合的基本要求,制定标准应用实施方案,积极采用国家、行业、地方信息标准,鼓励应用中医药信息团体标准。鼓励少数民族医医院根据自身条件应用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