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信息平台与业务应用

第四十一条

中医医院业务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点:

——便民服务:包括互联网服务、预约服务、就诊服务、信用服务、陪护服务、药品配送服务、满意度评价、信息推送与公开等。

——医疗服务:包括中医医疗业务、中医护理业务、医技业务、治未病业务、慢病业务、中医药特色业务等。

——医疗管理:包括医务管理、护理管理、药事管理、院感管理、卫生应急管理、数据上报管理、煎药管理等。

——医疗协同:包括院内协同、区域协同等。

——运营管理:包括财务管理、预算成本管理、资产管理、设备管理、物资管理、基建管理等。

——科研管理:包括科研项目管理、科研辅助管理、应用转化管理、临床试验等。

——教育管理:包括学分管理、培训管理、考试管理、继续教育管理以及师承教育管理等。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绩效管理、战略规划、执行管理等。

——后勤管理:包括楼宇智能管理、医疗辅助管理、会议管理等。

制定机关
国家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