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信息平台与业务应用

第三十四条

中医医院应当开展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实现医院内部和区域之间信息资源的高效统一、系统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注重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加强对“算力”“算法”资源的利用。

制定机关
国家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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