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第三十二条第四章 基础设施第三十二条容灾备份系统应当与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进行,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坚持成本和效益平衡,选择适宜的技术架构,保障数据完整性和应用连续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