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统筹规划,业务驱动、标准规范,信息互联、资源共享,安全可控、实用高效的原则。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