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三章 规划与管理
第十七条
中医医院应当将信息化工作列入医院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强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制定医院信息化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计划,满足医院整体发展的要求。
- 制定机关
- 国家中医药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规划与管理
中医医院应当将信息化工作列入医院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强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制定医院信息化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计划,满足医院整体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