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二章 机构人员

第十五条

中医医院应当建立信息化工作定岗定责制度,明确岗位分工与岗位职责,重要岗位实行双人负责制,敏感岗位实行轮岗制,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信息技术人员应当具备计算机技术、医药信息及相关专业的技术知识与技能。

制定机关
国家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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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