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 / 第十条独立法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的通知第十条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本规范适用于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