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7号)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民用航空安全,规范航空安全员的合格审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规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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