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