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抵押当事人因履行抵押合同或者处分抵押房地产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抵押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仲裁协议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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