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抵押房地产的处分

第四十一条

有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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