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

第二十一条

以已出租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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