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章 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

第十九条

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