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二章 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

第十六条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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